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欢迎莅临

欢迎访问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网站

公共实验平台

云南大学教学科研温室管理办法(暂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16 点击数:

云南大学教学科研温室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大学教学科研温室(以下简称“温室”)管理,做到规范管理、有据可查、责任清晰,确保科研设施和实验材料安全、使用规范、高效利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温室的用途

温室作为校内生态学相关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场所,主要用于校内理工科类专业实验课程等实践教学,以及生态学相关学科的科学试验研究等。

二、温室的设施

温室共有6间,总面积1779 m2,每8 m为一个独立控制单元(仅浇水控制),每间设有可移动育苗床和土培区,装有照明设施、自动喷灌/浇灌设施、降温设施、遮阳系统、温控系统等。

三、温室使用与管理

1. 温室归学校所有,属全校共享教学科研平台,由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负责日常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即:依托管理单位为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任何人无权私自改变温室性质和用途,禁止私自对外承揽业务或在温室进行与科研教学无关活动。

2.申请使用条件:科学试验研究必须依托课题组和项目;开展实验实践教学必须依托单位或部门。

3. 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指定温室管理员进行设施管理。温室管理员严格执行温室管理制度,行使温室管理权。在温室开展工作的师生须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并服从管理员安排。

4.申请使用温室的单位或个人,需向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提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明确使用目的、使用面积、使用时间等。温室管理单位按“温室收费标准”向申请使用温室的单位或个人收取使用费,申请单位或个人需指定具体使用温室的安全管理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5.温室使用采取先交费后使用的方式运行。

四、温室使用收费标准

1.根据温室的结构和功能,土培区其最小控制单元为长8m,因此,收费以8m计,每年收取使用管理费¥5000.00元;可移动育苗床(架)每床(架)每年收取使用管理费¥2000.00元。收取费用主要用于温室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费及相关管理人员酬金等。

2.管理单位按照试行的“使用收费标准”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按照实际的收支情况有权作出适当调整。

五、温室具体使用规则及注意事项

1. 使用单位或个人应严格按照申请报告中规定的区域开展实验,严禁私自占用他人区域,科研人员须经温室管理员进行培训,方可使用温室相关设施。擅自使用所造成的设备损坏和设施故障,由使用单位或个人承担全责,并即刻取消温室的使用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使用。

2. 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做到室内物品须摆放整齐。营养土、花盆、实验器物等按要求放到指定区域。每次作业完毕及时清理试验废弃材料和试验垃圾,确保各使用人登记使用区域整洁卫生,做到无遗撒、无水渍、无杂物,无死苗。同时做好相邻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工作。若违反该规定,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即刻取消温室的使用资格,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使用。

3. 温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参数由具体负责人统一管理。未经负责人同意私自改变参数给其他使用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各个科研团队管理好本课题组的实验材料,温室管理单位只提供支撑服务,不承担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课题组损失。若违反该规定,即刻取消温室的使用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使用。

4. 试验材料应用有色标签做好标识(包括品种、种植者、种植时间等);有潜在危害的材料需做特殊标记并报管理员备案。各使用人应做好温室的定期消毒与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应随时检查温室内植物的生长情况,发现病虫害及时通知相关课题组和负责人,决定处理方案。如使用者不按要求对病虫害进行有效防控,负责人有权将传播病虫害的实验材料销毁,所发生的费用将由使用人承担,并立即取消温室的使用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使用。

5.为规范、高效温室的使用和管理,使用到期前10天需提前预约申请并缴纳下一年度的使用费,过时默认不再使用温室,并在到期前5天将使用范围恢复成租用前的状态。不按照该规定执行的,恢复原状所发生的费用由使用者全部承担,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使用。

6.各使用人若须开展消毒和喷洒农药等处理时,需提前与所在温室其他使用人协商确定处理方案并告知管理人员,出“公告通知”后方可开展此项工作;此项工作开展时间为下午18点以后,所在温室封闭1天。不按照该规定执行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使用。

7. 使用人应规范使用仪器和设备。发现故障,需及时告知相关负责人,由相关负责人向管理人汇报,管理人明确权责后,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后,再联系报修。

8.各使用人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准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明火和违章电器,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防火有关规定,并接受温室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9.为有效使用有限的温室场地,租用场地闲置超过30天,温室管理单位将无条件收回,且不退已缴纳的使用费。

10.为保证温室的正常运行及安全管理,每次进、出温室均需到值班室按照相关规章要求登记签字,领取或交回温室钥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配制温室钥匙,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温室的使用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使用。

六、本办法由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公共实验管理平台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2111日起执行。


云 南 大 学 生 态 与 环 境 学 院

公共实验管理平台(温室管理)

2020119


学科建设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