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与环境学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做好生态学与环境学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生态学与环境学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为加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确定学院推免工作管理办法,审定推荐名额的分配原则,审核拟推免名单。学院党委负责对推荐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推免政策、规定、纪律严格落实到位,推免工作安全、平稳、顺利推进。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庆军
副组长:张志明、张玉
成员:杨琼、郑丹、彭芳 、罗春梅
2、各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生的具体推荐工作:环境工程系:陆轶峰、常军军、毕晓伊;环境科学系:常学秀、付登高、赵永贵;生态学系:耿宇鹏、周睿、杨明玉
3、纪律监察和申诉小组:董平、苏文华、段昌群
二、推荐政策
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及《云南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并做到从以下几个方面维护推免生的相关权利:
1、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本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欢迎同学积极报考本院。
2、维护招生单位公平竞争、科学选拔。我院不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
3、公开推免信息。我院将在云南大学教务处网站、学院网站及时公开2019年推免的相关文件和推免实施细则和推免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
三、推荐名额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给学院的推免生名额,结合各专业学生数,名额分配如下:生态学专业4名,环境科学专业3名,环境工程专业4名。
四、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5、学院需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要求推免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425分及以上;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现象(公共必修课程、综合素质教育选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和综合实践课程)。
7、达到上述条件者,按照《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云大学〔2006〕16号),测算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五、推荐程序
1、将《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云南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云南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等文件张贴公告并传达至学生。
2、9月12日前张榜公示通过初选的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并在学院网站和学校教务处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一律无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9月22日前到学院办公室反映。
3.学院推免生咨询电话13669749143,监察、申诉电话13888326468
学校推免咨询电话:65939873,监察、申诉电话:65931676。
云南大学生态学与环境学院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