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大学本科学2020级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生命化学类2020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相关规定》,对申请转入专业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按照“学生第一学年加权学分平均成绩优先”的原则:将类别内的学生按照学生第一学年加权学分平均成绩优先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再逐一根据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现将录取结果公示如下,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5月10日上午9:30以前到呈贡校区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303办公室反映,录取结果公示见附件。
生命化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2021年5月1日